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一、甲級資質標準
1.1企業資信能力
(1)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2)近 3 年上繳建筑業增值稅平均在 800 萬元以上。
1.2企業主要人員
(1)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 10 人以上;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 1 項以上本類別工程業績。
1.3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5 類中的 2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電站裝機容量 180 萬千瓦以上;
(2)單機容量 20 萬千瓦機組累計 6 臺;
(3)220 千伏送電線路累計 600 公里;
(4)220 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累計 8 座;
(5)220 千伏電纜工程累計 100 公里。
二、乙級資質標準
2.1企業資信能力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2.2企業主要人員
(1)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 5 人以上;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為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 1 項以上本類別工程業績。
3 承包工程范圍
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機容量 20 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注:
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及分配有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發電、輸配電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