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在創業前,需要先注冊一家公司,這是法律規定的,也是國家鼓勵的,但并非是必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公司是指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大的企業。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十個以上股東的企業,其資本為股份所組成。
所以對于初創者來說,如果資金有限的話,建議選擇有限公司,因為注冊成本相對低,且不需要驗資,只需要提交相關文件就可以。
2、根據《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支持勞動者通過兼職實現就業。也就是說,只要你有一定的技能,那么,可以通過兼職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創業夢想。當然,前提是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且要繳納社會保險。
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自主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稅款;若其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則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