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能隨意變更名稱。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規定,公司申請變更名稱的,應當提交新公司的章程,并且要經過原審批機關批準。因此,在未獲得相關審批文件之前,是不能進行公司名字變更的。如果企業需要改變名稱的話,必須重新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材料,經審核通過后,才能辦理新的營業執照。
二、什么情況下不能進行公司名稱變更?
1、未經許可,擅自改變企業類型的。
2、未經審批,擅自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3、超過登記機關核準期限,未換發營業執照。
4、不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有關事項。
5、超出登記機關登記的經營范圍。
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如何避免發生上述情況?
首先,企業在設立時一定要選擇合法合規的方式,不要盲目追求"高大上",否則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而且還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
其次,企業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時辦理工商注冊,以免因違規而受到相應處罰。